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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-2學期研究生轉所申請時程及相關事項公告


一、申請期間:1105月3日(星期一)起至514(星期五)止。

 

二、申請資格:

(一)         /博士生須修業滿一學期以上。

(二)         學業總平均成績70分以上。

(三)         符合各研究所自訂之轉所申請條件

 

三、申請簽核流程

(填妥「研究生轉所申請表」(併附歷年成績單及備審資料)→原就讀系所(指導教授/系所主管/院長)簽章同意後→送教務處註冊組彙辦。

(由各系所依自訂之轉所標準及申請審查規定辦理。審查結果經轉入學系()主管及院長簽核後,送交教務長核定後公告通過名單。

 

四、注意事項:

(一) 申請轉所以一次為限;凡經核准通過者,不得再行請求更改申請或轉回原所。

(二) 學生休學期間不得提出申請。

(三) 入學管道屬考試或甄試入學者與碩士在職專班學生,不得申請互轉。

(四) 同研究所內申請轉組(學籍分組)者,比照轉所之各項規定。

(五)  修讀碩/博士學位轉系(所、學位學程)者,其在兩系(所、學位學    程)之修業年限須合併計算。

(六)  陸生轉系()應在當學年度部定招收陸生總名額及系所範圍內辦理。

 

五、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:元智大學/學校行政業務/教務處/學籍相關/研究所轉所申請

 https://www.yzu.edu.tw/admin/aa/index.php/tw/2016-03-22-06-44-19/978-2020-11-25-06-54-53

教務處註冊組敬啟